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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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室内LED显示屏 发布时间:2024-05-31 09:11:42
货物名称及数量:微型计算机1台、交换机2台、平板式微型计算机12台、计算机设备零部件58件、LED显示屏1套、视频处理器1台、显示设备9台、电视设备7台、视频监控设备42个、音频设备9个、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1台、线台、触控一体机2台、音箱线箱、镀锌线套。
钢木台桌类15套、木质台桌类4套、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28把、木骨架沙发类2套、木质柜类33套、木质架类28套、金属制屏风类7套。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主动上门交付产品,调试安装交付使用。本项目全部的产品质保期、服务期为3年,应提供对应操作系统、技术上的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供货方需提供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允许超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电汇。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硬件安装集成完毕,设备平稳运行3个月后,经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组织全面验收,终验合格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作为吉林省税务局派出机构,多年来始终担负着省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金融保险等单位的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日渐增长的对办税服务及纳税服务的实际的需求,提升其满意度及获得感,办税服务中心将搬迁至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1050号与局机关合署办公。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打造“智慧服务”与“精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智慧税务”的统一规划及办税服务厅建设基本标准采购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设备。
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努力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本次磋商计划采购如下纳税服务设备:
采购品目:微型计算机、交换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计算机设备零部件、LED显示屏、视频处理器、显示设备、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音频设备、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话筒设备、扩音设备、音箱、视频处理器、触控一体机、音箱线、网线、镀锌线槽、穿线管屏体钢结构、配电系统。钢木台、桌类、木质台桌类、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木骨架沙发类、木质柜类、木质架类、金属制屏风类。
需采购办税服务厅监控相关设备及配件44件、网络及音响相关线台、LED大屏1套、叫号机1台、叫号屏7台、综合显示屏2台、平板电视1套、PAD平板电脑12台、纳税人体检终端1套、办公台1张、长条沙发1张、长条茶几1张、文件柜2个、办公卡位7套、边柜7个、自助报税控制台1张、自助报税控制台1张、办公椅14个、圆咖啡桌2张、咖啡椅6个、阅览架2张、办公台1张、长条沙发1张、长条茶几1张、文件柜2个、办公台2张、文件柜2个、资料柜1个、填写台2张、办公椅8个、资料柜1套、资料柜1套、资料柜3套、操作员工作台7张、文件柜7个、主机架15个、置物架7个、资料柜7套、取阅架4套。
本次磋商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安装实施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1050号,实施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实施内容有但不限于LDE大屏幕显示系统、结构包边、网络及计算机系统、视频切换系统、监控系统、音频处理系统、扩声系统、配电系统、综合布线、辅材、系统集成、办公家具等。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GB8898-88
(1)供应商应按每台或每套设备给采购人提供至少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随货物包装发运,这中间还包括设备的中文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内容。
(2)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本次磋商的所有设备是指其生产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销售业绩,其品牌在国内有良好的信誉度和较高知名度的成熟产品。
(3)供应商应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保障项目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实施工作。
(4)供应商对于磋商文件没有列出,而对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设备、配件、软件、线缆及其它辅助材料等,供应商有责任给予补充,并应同其它设备一并报价,并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本次磋商所有设备应长期进行技术上的支持(含技术咨询等)。验收合格后提供验收文档等详细资料。
(6)本项目建设的大屏显示系统,成交供应商要通过联调测试,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在大屏设计及安装时,应本着技术先进、系统实用、结构符合常理、产品主流、低成本、低维护量作为根本原则,进行大屏系统的整体设计。(供应商要在技术方案中,以示意图和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描述)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税法宣传及信息展示等功能。同时大屏系统的多功能用途,以科学的设计来满足实际的业务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中的软硬件设备的配置均要符合最新技术的潮流,关键的视频音频系统,监控系统均采用国内外工程建设中被广泛采用的技术与产品。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设计要具有前瞻性,并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先进性。
本次采购项目中各个子系统要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架构进行集成,使其能安全平稳地运行,有效地消除各子系统可能会产生的瓶颈,选用合适的设备来保证各子系统拥有非常良好的扩展性,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满足指挥平台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采用经济实用的技术和设备,考虑各子系统的建设、升级和维护费用,不盲目投入,以节约国家资金。
在设备选型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真实的情况,选择国内市场占有率高、性能好价格低的产品。
控制协议、编解码协议、接口协议、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应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
本次采购项目中各子系统采用的软硬件产品应该满足简单、实用、易操作、易维护等特性,且各子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等功能,在发生故障时,能获得及时、快速的维护。
前端现场设备,各子系统能够集中通过集中管理平台统一控制,以保证系统高效、有序、可靠的发挥其管理职能。
供应商应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保障项目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实施工作。
现场开发、测试、更新、系统监控的方式,即供应商派专职开发队伍于上班时间在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开发、维护、系统监控工作。供应商自备工作用机。代码提交后须经过审阅方可发布。
磋商方案中所涉及的平台及系统软件,除服务器操作系统、客户端操作系统、ORACLE、Web logic外的第三方软件都一定要保证是正版软件。
供应商承诺组织专门项目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
对本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要使用到的所有部件、组件、软件,必须包含在报价中,没有包含则视为免费提供。
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应对标书内的所有项目单位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包括:所有设备到货、用户培训和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并完成验收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供应商应依据本项目有关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设备需求来做统一分析,具体应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3)应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安全技术和管理技术的规定和要求。
4)对于本磋商文件没有列出,而对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软件插件等,供应商有责任给予补充。
本项目具有规模庞大、功能复杂、与其他项目联系紧密的特点,对项目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供应商应成立相应的工程指挥小组,并指定一名专职的高级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力资源调度、工程的总体计划、与项目单位的工程协调和工程调度等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建立制度化的沟通渠道等方式,加强与磋商人的沟通。
首先,供应商须遵守磋商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接受磋商人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和监理,指定负责人与磋商人保持沟通和协调。
其次,供应商须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就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主要事项、下一阶段工作规划等与磋商人进行适时的沟通协调。
1.供应商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在与质量、费用目标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工期目标。
2.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一个周内,供应商须向磋商人提供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项目开发周期约为2个月,项目进度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1.供应商应对项目风险从识别到分析到应对措施提出完备的可行性方案,针对已出现的各类问题,供应商要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问题管理流程,保证问题顺利解决。
2.供应商应制定跨项目问题解决中对也许会出现的争议和冲突进行协调和解决的方案。
3.供应商必须指定风险和问题负责人;制订和执行问题分析计划,监控和更新问题状态。
4.供应商必须及时有效地发现、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向磋商人汇报无法处理的风险和问题。
1)供应商应接受磋商人的有关软件质量情况的监督,无条件接受磋商人的要求和建议,并进行认线)供应商应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及发现、解决质量上的问题的方法。
4)供应商应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品质衡量准则,定期举办质量保障评审会和技术研讨会,提供评估流程以确保软件质量,明确项目产出物的评审,确定评审的方式和时间。
1)供应商应遵照《软件工程_产品质量》(国标GB/T 16260)规定的质量模型、度量要求和度量方法,制定软件质量测量计划、建立软件质量测量体系。软件质量测量计划须经磋商人确认。
3)供应商应在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的同时,自软件进入用户环境测试环节开始,按软件质量测量计划要求,每月提交软件质量测量报告。
4)供应商应对质量测量报告中反映的未达标项目,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杜绝相同问题反复出现。
5)磋商人根据项目开展进度,指定强制性监控指标,供应商一定要满足强制性指标要求。
变更类型最重要的包含:范围变更、业务需求变更、技术架构变更、进度变更、交付物变更。供应商应对变更进行有序控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2.供应商提出项目变更时,第一步是要对变更的影响和范围做评估,并评估其变更对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经磋商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
3.供应商应确保自身申请变更的合理性,在成本上可接受,对受影响的交付物按照新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4.项目验收前,磋商人要求发生的变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人不对此额外付费。
到货验收小组由用户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组成,项目终验小组由用户、成交供应商共同组成。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测试方案完成测试,经项目验收小组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 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验收时提供相关测试设备及工具,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用户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设备到货验收将在设备到货后由到货验收小组完成;项目终验将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项目终验小组完成。
设备及配套软件到货验收时发现任何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项目单位有拒收的权利并保留索赔权利。
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原产地证明、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必须与磋商文件完全一致。
按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对产品的性能和配置做必要的测试检查,并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和环境下,将本次磋商采购的设备与现有的系统来进行集成并实现正常运行,同时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组成验收小组, 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测试方案和测试数据,经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确认后进行应用集成验收测试。并根据系统集成规范, 提交系统集成报告。
设备及软件在测试或运行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有拒收的权利并保留索赔权利。成交供应商需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系统模块设计和实施方案,包括个设备的地址、配置参数,设备连接图等。
供应商应根据经验和税务系统真实的情况,制定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建议供采购人参考,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制定。
供应商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计划、项目内容、变更会议的情况等进行记录,并提供变更文档。
供应商需提供培训计划、师资人员安排、教材及教学内容情况、培训效果评估等文档。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和需向用户提交的详细文档清单,包括文档提交的计划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分阶段按计划及时向用户更好的提供文档。
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技术上的支持与售后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和责任人。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若需要设备原厂商等各方的协助和合作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协调。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能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上的支持与售后服务,确保工程能按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各项指标要求和实施计划顺利完成,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能长期稳定运行。
①供应商必须有完善的技术上的支持服务体系,能够向设备所在地用户更好的提供统一快捷的技术上的支持服务。
②供应商必须承诺向项目单位提供3年技术上的支持与售后服务。服务时间从项目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④成交供应商必须向用户更好的提供一站式服务,即一点受理后,必须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⑥供应商应承诺按照税务系统运维体系的管理规定,不断调整和优化其运维服务的方式,确保满足税务系统运维管理的要求。
⑦以上服务内容费用已包含在技术服务费中,在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期内不得另行收费。
成交供应商与设备原厂商必须向用户免费提供电话、E-Mail和Internet网站技术上的支持方式。能够在互联网站上查询、下载有关技术资料、提交问题并获得支持。E-MAIL至少需次日回复。用户方需要时必须要提供现场服务。
②接到用户技术上的支持请求后,必须立即做出实质性响应,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提出故障解决方案。
服务期内,必须由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负责对用户的设备免费进行现场维修更换,更换的设备或部件必须是来自设备原厂商的全新同型设备或备件,无法维修的设备需免费更换为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其他型号新产品,不得以其它方式替代。
故障解决后48小时内,应向用户单位提交故障处理报告。报告中必须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方法等。
①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设备及系统运作情况进行巡检,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现场巡检,现场巡检需经用户签字盖章认可。每次巡检结束后,需向用户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系统性能、运行状况、稳定程度等,并对系统的优化和今后运行维护给出建议。
②在保修期结束前3个月内,供应商及设备原厂商必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做一次全面巡检。
③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时,成交供应商应提前2天对设备做专项巡检,并提供现场保障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正常。
①设备原厂商必须有完善的备品备件库体系,以满足本项目中3年内对备品备件的需求,为完成本项目技术上的支持服务需求提供较为可靠保证。
②供应商应依据IT业界的标准、惯例以及以往的经验,增加用户未曾指定的备件。
用户如对设备做扩容时,设备原厂商必须要提供所需配件和相应服务,费用不高于本次中标协议中的价格和折扣优惠。
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用户如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软件进行后续追加采购时,所需软硬件、系统集成和售后服务价格均应不高于本次中标协议中的价格和折扣优惠。
1) 根据项目的培训对象和工作要求不同,整个培训内容分为系统运维培训和系统应用培训。
2) 供应商应针对各类培训提供《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教材编写、培训课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组织方式等,《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应由磋商人签字确认。
2)需提供该详细的操作手册及相关培训文档(包括各种课件),要求有可复制的事前影像课件。
培训场地需配备投影、电脑,可组建小型网络,由供应商负责搭建使用效果与真实环境相当的培训环境,以满足培训需要。
LED大屏幕显示系统作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着视频的采集、传输、播放、显示的任务,为每个运营人员,提供直观的系统状态显示,为办税服务厅的日常业务以及紧急状态下的处置,提供相关依据和手段。
本系统最重要的包含LED拼接显示设备、视频处理设备、控制软件及周边配套设备等。
系统配置一套大屏幕管理软件,能轻松实现对大屏幕显示系统的硬件、信号、显示等进行方便、多点的管理和控制。
音频处理系统能满足现存业务系统对音频接入的需求。处理效果也能够完全满足现在业务系统的使用要求。
通过数字音频处理器集合几乎所有的音频解决能力,包括:音频信号路由、混音、图示均衡、参量均衡、动态处理器、延时、增益调节等等。它能轻松实现实时的调控,同时具有实时的记忆能力。只需前期对整个会场的扩声进行调节,上载设置到数字处理器,之后就可以不必调节了。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包含音视频信号线缆、网络信号线缆、电话信号线缆及相应的交换设备等的综合布线实施,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磋商应根据指挥平台的现场环境,针对系统所需线缆辅材进行一次性报价,后期线缆辅材有遗漏处,采购人不再针对此项支付额外费用。
监控系统包含一楼及二楼两个区域,一楼监控区域为自助办税区(自助办税终端1区、自助办税终端2区、IPAD展示区、ARM自助办税区)监控点位6个,通道区域(过道和楼梯间)监控点位2个。二楼监控区域为办税服务厅(等候休息区、咨询中心、VIP室、业务办理区)监控点位11个(内含1个360°鱼眼摄像头、7个拾音摄像头),通道区域(过道和楼梯间)监控点位2个,通道区域4个监控接入大楼原有监控室设备,其余监控设备均利用互联网交换机接入1楼控制室内硬盘录像机(内置8块8T盘,储存时间可达3个月),可实现利用终端计算机利用互联网访问硬盘录像机调取监控图像。
音响喇叭点位为:每个楼层设置2个播放区域(每个区域2个吸顶喇叭),喇叭均采用吸顶式安装,每个区域设置一套播放单元,每套播放单元由两个喇叭、一个背景音乐切换器及一个无线供电线屏蔽控制线串联至一楼控制室机柜内,连接背景音乐主机,可使用计算机或其他音频终端连接并播放宣传资料的音频,也可使用无线麦克风实现背景声音随移动播放。
叫号系统包含取号主机、综合显示屏(2个)、窗口屏(7个)及后台应用程序。主机采用32寸彩色触摸屏,通过网线连接至专用网路,可与省局平台协调对接。综合显示屏采用55寸液晶显示器,利用互联网与取号主机连接(在需要时可实现其他输入信号的切换),窗口屏采用27寸液晶显示器,利用互联网与取号主机连接。
包含4台曲面电视(安装在一楼办税服务厅立柱侧面,每个柱子安装2个曲面电视)、2台智能电视(安装在二楼办税服务厅立柱侧面),所有电视通过高清HDMI光纤线连接至一楼控制室终端,可通过控制室的终端发送并实时调整切换宣传画面,宣传资料的音频由广播系统播放。
新办税服务厅一楼为智慧厅,二楼为人工厅。两层楼包含了自助办税区、呼叫中心、政策解析室、办税服务区、宣传服务区、等候休息区、填表示范区、资料取阅区、咨询辅导区、绿色通道服务专区等区域,各区域涉及的桌椅、沙发、储物柜、资料架等办公及便民家具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