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卷烟厂办公辅楼
1.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卷烟厂办公辅楼LED屏幕采购项目。
2.项目估算金额、资产金额来源及落实情况:100万元(含税),企业自筹,已落实。
3.1项目概况:在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卷烟厂办公楼辅楼大厅建设一套支持图片、视频、文字等多种媒体信息智能化显示设备,用于公司文化宣教、视频宣传、形象展示等内容的传播。要求该设备既能进行内容的整体展示,又可实现任意拼接和比例可控,可根据具体需求调整拼接的尺寸和比例,适应不一样的展示场景和空间要求。同时配套建设智能视频系统,用于智能化显示设备的日常管理。
3.2主要建设内容:采购、安装点间距为P1.25的高密度全倒装COB封装小间距屏幕1套;同时包含配套的拼接控制器、配套音频、配电柜、机柜、工作电脑、线缆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配套采购智能视频系统一套,包括半球摄像机4个,智能分析网关1套,云屏1台,交换机2台,分布式设备1套,音频系统1套;同时包含大屏安装的地方原沙盘拆除,大屏包边装饰(要求与现场环境协调、美观),支架安装造成的吊顶、地面破损恢复等。
3.3项目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中标人应负责协助其它信息化、自动化项目调试运行。招标人保留合同履行期间结合实际需要调整服务内容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LED屏幕供货项目业绩;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等记录名单;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本招标人“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和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或本招标人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解决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和本招标人“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不是真的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发售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根据相关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编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上的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需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有关的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楼1704室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